与此同时,该准入条件还精确指出,浓缩苹果汁领域,禁止新建、扩建加工公司(项目),但允许现有企业采取一定的措施改造升级。
根据工信部要求,各部门、各相关企业在浓缩果蔬汁(浆)项目建设、环评审批、土地供应、信贷投放、能源供给、质量和安全监管等工作中要以上述准入条件为依据。
该准入条件要求,新建、改扩建浓缩果蔬汁(浆)加工公司(项目)选址一定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、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,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设计、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,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。尤其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,准入条件鼓励企业通过兼并、重组等方式,合理整合生产资源。
准入条件还对新建加工公司(项目)的分布密度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,表示新建浓缩果蔬汁(浆)加工公司(项目)的产能应与周边已有同类浓缩果蔬汁(浆)加工公司(项目)之间的距离相适应。原料解决能力≤40吨/小时的新建加工公司(项目),与相邻同类企业(项目)距离应在50公里以上;原料解决能力>40吨/小时,且≤60吨/小时的,距离应在80公里以上;原料解决能力>60吨/小时的,距离应在100公里以上。
此外,该准入条件还精确指出,浓缩苹果汁领域,禁止新建、扩建加工公司(项目),但允许现有企业采取一定的措施改造升级。
而对于大宗加工水果浓缩汁(包括浓缩梨汁、浓缩橙汁等,但不包括浓缩苹果汁)及大宗加工蔬菜浓缩汁(包括浓缩番茄汁、浓缩胡萝卜汁、浓缩红薯汁等),新建、改扩建加工公司(项目)生产规模为生产线吨/小时(或浓缩总蒸发量≥8吨/小时)。浓缩果蔬浆、果蔬原浆及其他加工果蔬浓缩汁,新建、改扩建加工公司(项目)生产规模为生产线吨/小时。
分析人士指出,浓缩果蔬汁加工行业由于进入门槛不高,一直存在着低水平竞争问题,行业内中小企业过多,导致行业产能利用率和利润率低下,此次工信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,并鼓励兼并重组,将会加速行业洗牌,有助于提高行业集中度,减少无序竞争,行业内具有规模和品牌优势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将是最大受益方。